为贯彻落实好海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部署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汛期安全防护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加强汛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2023年汛期交通运输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汛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风险隐患排查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管控措施,防止发生伤亡事件,并明确整改期限、责任人、整改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盯紧盯牢重点防范部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梳理出重点防范部位、重要风险点等,落实包保制度,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每个风险隐患点有人负责。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对接,加强会商研判,认真落实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点、隧道、桥梁等公路设施安全管控。漫水桥(路、涵洞)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属地乡镇指导督促,提前固牢水位尺、警示标示等,指导督促责任人落实防御期间值守工作。落实办公场所、居住场所、车站港口客运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防止发生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省市县际客运班线、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等安全防范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涉水涉险驾驶等行为。加强在建工地安全管理,落实汛期风险隐患排查,安全环境不良情况下,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台风、强降雨预警解除后,要对工地施工场所、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复工。

省交通运输厅强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抢险保通准备,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掌握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物资不足或缺少的,要及时补充,切实做到“宁可备而无用,不能用而无备”。加强抢险保通机械设施维护保养,确保用时性能良好。加强与在建项目及社会力量沟通联系,摸清项目机械设备、物资、应急抢险人员情况底数,一旦需要能及时联系并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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