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通运输厅关于
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琼交运法〔2018〕604 号
各市县(洋浦)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要求,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营造交通运输信用体系
建设的良好氛围,现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就活动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按照“聚焦主题、集中报道、持续深入、形式多样”的原则,围绕“诚信建设万里行”这一主题,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诚信文化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我省交通运输信用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8 年9 月1 日至9 月30 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政务网站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各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制作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动态网页和宣传标语口号。一是开设政策法规专栏。集中宣传国家、省及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性文件;二是开设信用公开专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收集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包括公路施工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及人员、试验检测企业及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及“双公示”信息;三是开设信用知识专栏。以诚信知识为载体,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诚信文化;四是开设诚信事迹专栏。重点宣传推广一批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优秀交通运输企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追求;五是开设征求意见专栏。一是对交通运输行业制定的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二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行业发展与文明进步。
(二)开展报刊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宣传作用,
利用《海南交通报》广泛宣传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跟踪报道“信用交通宣传月”期间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动态。
(三)宣传形式。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各单位可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公路沿线、收费站点、企业、车站、港口、码头等地,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行之有效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了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任务、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海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厅信息中心负责厅网站宣传工作;厅属执法单位负责本行业诚信宣传工作,并按省厅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抓好宣传节点,把握工作节奏。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节点,充分利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省厅将加强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归纳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关键环节,理清工作难点,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使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工作取得实效,并于10 月31 日前将活动总结书面报送至省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彭昌美;联系电话:65343847,13078947468。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 年8 月13 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8 年8 月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