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基础[2013]9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2.2 建设标准、规模: 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项目起点接海口新海港,沿原粤海大道分布线,终点接G98环岛高速公路原疏港互通,路线全长约13.77公里,设计标准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线采用桥梁高架方式布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为33.5米。
2.3 服务期限:
2.3.1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35日历天,其中:(1)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阶段:60日历天。(2) 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阶段:75日历天。
2.3.2 勘察设计服务监理期限:与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同步。
2.4 本次勘察设计(勘察设计监理)招标范围为:(1)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范围内两阶段勘察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配套服务设施(含机电、通讯工程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涉铁部分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施工配合服务等内容。
(2)勘察设计监理标段范围内两阶段勘察设计监理,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配套服务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概预算等勘察设计监理工作内容。
本项目标段划分情况: 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1个为勘察设计标段,1个为勘察设计监理标段。
2.5其他说明
2.5.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报名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2.5.2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2](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2.5.3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2.5.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自行查找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勘察设计标段:(1)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4)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条高速公路勘察业绩;(5)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条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注:上述(4)、(5)二项业绩要求均认可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且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均接受联合体业绩;投标人无论提供何种业绩形式,至少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指标要求(联合体业绩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及承担的工作内容,且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满足业绩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指标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提供的1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勘察及设计业绩要求的,可分别计取(存在不同阶段勘察及设计成果的,只按其中1个阶段的勘察及设计成果认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
勘察设计监理标段:(1)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4)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2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监理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监理能力。
注:上述第(4)项中勘察设计业绩只认可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的勘察及设计两项工作的业绩,不认可隶属不同项目的勘察及设计业绩的叠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项目分 2个标段,其中1个为勘察设计标段,1个为勘察设计监理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仅能中1个标段;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4]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5]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2 月 3 日 08:30:00至 2019 年2 月 15 日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6],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5.2勘察设计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勘察设计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2 月 25 日 11 时 30 分[8],投标人应于当日 11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205室(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www.ggzy.h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海南省交通运输网(http://jt.hainan.gov.cn/)、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http://jt.hainan.gov.cn/hnsjtgcjsj/)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0898-65379547(海南分公司) | |
传真: | 传真: |
2019 年 2 月3 日
后附:附录1~附录5及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9]
适用标段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勘察设计标段 勘察设计监理标段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专业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
注: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1项。
适用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勘察设计标段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条高速公路勘察业绩; (2)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条高速公路设计业绩。 |
勘察设计监理标段 |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2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监理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
注:① 上述“勘察设计标段”(1)、(2)二项业绩要求均认可的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且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均接受联合体业绩;投标人无论提供何种业绩形式,至少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指标要求(联合体业绩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及承担的工作内容,且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满足业绩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指标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提供的1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勘察及设计业绩要求的,可分别计取(存在不同阶段勘察及设计成果的,只按其中1个阶段的勘察及设计成果认定)。
②上述“勘察设计监理标段”中“勘察设计业绩”只认可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的勘察及设计两项工作的业绩,不认可隶属不同项目的勘察及设计业绩的叠加。
③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1]
适用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勘察设计标段 勘察设计监理标段 | 已列入全国或海南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2017年度海南省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若无2017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则其2016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若无2017、2016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则其2017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评价不得为D级,并与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一致(无信用评价的企业不作上述要求)。 |
注: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2]
适用标段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勘察设计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 | (1)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10年(含)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3)担任过2条高速公路工程勘察工作项目负责人。 (4)担任过2条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工作项目负责人。 |
勘察设计监理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 | (1)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10年(含)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监理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3)担任过2条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工作项目负责人。 |
注:①投标人拟投入的本项目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
②本表的职称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上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无专业,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上无法反应其专业,还应附毕业证书复印件;路桥、道桥、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均归为“路桥”专业;
③本表所要求的工作经验时间应以“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不符合本条的该人员将视为重大偏差;
④上述“勘察设计标段”第(3)、(4)项业绩要求均认可的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且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均接受联合体业绩;项目负责人无论提供何种业绩形式,至少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指标要求(联合体业绩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及承担的工作内容,且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满足业绩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指标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可分别计取;若同1个业绩包含两阶段的勘察及设计业绩的,则按1个勘察及设计业绩认定。
⑤上述“勘察设计监理标段”第(3)项业绩,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只认可担任一个同时包含勘察及设计工作的项目的负责人的业绩。。
⑥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13]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招标阶段不作要求 |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招标阶段不作要求 | |
**专业分项负责人 | 招标阶段不作要求 | |
**专业分项负责人 | 招标阶段不作要求 | |
…… | ||
评标办法前附表[14](适用于勘察设计标段)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17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15]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6]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17]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18] 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25分 技术能力[19]: 0 分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20]: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21]: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22] | 评分标准[23]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5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程度,是否合理,分别得3-5分。 | |
总体设计方案思路清晰、有效,方案安全、可行、适用、经济,分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配套服务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人性化考虑和BIM技术的应用等方面,是否合理,得6-10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 分 | 理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的特点、难点程度,是否合理,分别得3-5分。 | ||||
认识本项目关键技术问题的程度,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和可行的实施方案,分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配套服务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的人性化考虑和BIM技术的应用等方面,是否合理,分别得6-10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2 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计算准确程度及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分别得1.2 -2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6 分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分别得1.8-3分。 | ||||
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分别得1.8-3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2 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是否合理,1.2-2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础分15分; | |
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 ①每多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勘察项目负责人可加5分,本项最多加5分。 ②每多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设计项目负责人可加5分,本项最多加5分。 注:上述①、②二项业绩要求均认可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且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均接受联合体业绩;项目负责人无论提供何种业绩形式,至少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指标要求(联合体业绩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及承担的工作内容,且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满足业绩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指标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二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计取;若同1个业绩包含两阶段的勘察及设计业绩的,则按1个勘察及设计业绩认定。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10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E1=0.3、E2=0.2。 | |||
业绩 | 2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础分12分 | 12 分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
加分细项 | 8 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 (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每增加1条完成过的高速公路勘察业绩可加4分,本项最多加4分。 (2)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每增加1条完成过的高速公路设计业绩可加4分,本项最多加4分。 注:① 上述(1)、(2)二项业绩要求均认可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且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均接受联合体业绩;②投标人无论提供何种业绩形式,至少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指标要求(联合体业绩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及承担的工作内容,且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满足业绩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指标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提供的1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勘察及设计业绩要求的,可分别计取(存在不同阶段勘察及设计成果的,只按其中1个阶段的勘察及设计成果认定)。 | ||||
履约信誉[24] | 5分 | 信用评价加分 | 5 分 | 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单位加5分,A级单位加4分,B级单位加3分,C级单位加0分。 信用评价认定方法: ①已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公路设计企业,其信用评价等级以2017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级别认定;若无2017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则按2016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认定; ②若无2017、2016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则其信用等级按照最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所公布的企业2017年度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认定; ③若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按B级认定。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评标办法前附表[25](适用于勘察设计监理标段)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17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26]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7]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28]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29]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作大纲: 40 分 主要人员: 25分 技术能力[30]: 0 分 其他因素 业绩: 20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31]: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32]: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33] | 评分标准[34]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作大纲 | 40分 | 对工作内容的认识 | 8分 | 根据对工作内容的认识程度得4.8-8分。 | |
对工作方案的思路 | 8分 | 根据对工作方案思路的合理性、清晰性得4.8-8分。 | ||||
进度计划 | 4分 | 根据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得2.4-4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得6-10分。 | ||||
监理服务安排 | 5分 | 根据监理服务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得3-5分。 | ||||
技术建议 | 5 分 | 根据技术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得3-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础分15分; | |
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 每多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监理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可加5分,本项最多加10分。注: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只认可担任一个同时包含勘察及设计工作的项目的负责人的业绩。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10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E1=0.3、E2=0.2。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础分12分 | 12分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加分细项 | 8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每增加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监理业绩或勘察设计咨询或勘察设计业绩可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注:勘察设计业绩只认可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的勘察及设计两项工作的业绩,不认可隶属不同项目的勘察及设计业绩的叠加。 | ||||
履约信誉[35] | 5分 | 信用评价加分 | 5分 | 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单位加5分,A级单位加4分,B级单位加3分,C级单位加0分。 信用评价认定方法: ①已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公路设计企业,其信用评价等级以2017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级别认定;若无2017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则按2016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认定; ②若无2017、2016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则其信用等级按照最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所公布的企业2017年度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认定; ③若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按B级认定。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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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2]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说明:请各投标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后→转换成PDF格式 →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文件进行盖章(单位章及法人章)→保存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3]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4]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5] 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7]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参考资料也应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8]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20日。
[9] 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10]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11]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12] 对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13] 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14]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5]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6]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17]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18] 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技术建议书30~45分;主要人员20~30分;技术能力0~5分;业绩10~25分;履约信誉5~10分。
[19]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20] 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21]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22]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3]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24]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投标人的信用评级结果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
[25]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6]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27]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28]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29] 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技术建议书30~45分;主要人员20~30分;技术能力0~5分;业绩10~25分;履约信誉5~10分。
[30]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31] 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32]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33]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34]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35]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投标人的信用评级结果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