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08美洋线那大至洋浦互通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主线)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08美洋线那大至洋浦互通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主线)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2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路线全长24.210K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全线共设置桥梁4座(其中,拆除重建中桥2座,整治利用中桥1座、小桥1座)、涵洞42道(其中,拆除重建37道,利用4道,新建1道)、平面交叉290处(等级平面交叉14处,乡村道路平面交叉276处);改建港湾式公交车站2处。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24.5~32.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一级公路路段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0.2g。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注: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3本项目设计施工服务期共计76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证书发布之日起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省道S308美洋线那大至洋浦互通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主线)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工作,具体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5工作内容:包含施工图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并协助业主完成施工图及预算审批、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变更的施工、交竣工验收工作及其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持施工资质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只能为2家。联合体成员之一至少持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之二至少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持施工资质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完成过2条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须含施工图设计)。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完成过2条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 ①上述施工业绩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已建业绩,查询无记录或虽然业绩可查询,但查询记录中因数据不全而无法显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指标的,均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站查询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只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彩色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②上述设计业绩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已建或在建业绩(如为在建业绩,必须已有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查询无记录或虽然业绩可查询,但查询记录中因数据不全而无法显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指标的,均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站查询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只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彩色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9-21 14:30:00至 2022-9-28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图纸)。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2-11- 11 08:3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11-21 8:30:00,地点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开标室。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11-21 8:3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支付地址为: http://zw.hainan.gov.cn/ggzy。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hainan.gov.cn/)、儋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anzhou.gov.cn)上发布。
7. 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负责人一致。
7.2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款),递交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7开标室。
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通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综治大楼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航豪庭南苑一区七栋1602室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万工 联系人:朱工
电话:0898-28810696 电话:0898-65881061
传真: / 传真:0898-65881061
日期:2022年9月21日
附录1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持施工资质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只能为2家。联合体成员之一至少持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之二至少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持施工资质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如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的,视为满足上述勘察资质要求;如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视为满足上述设计资质要求。 |
附录2财务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9-2021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0万元。
注: 1. 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要求规定年份的, 则其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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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业绩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完成过2条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须含施工图设计)。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完成过2条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上述施工业绩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已建业绩,查询无记录或虽然业绩可查询,但查询记录中因数据不全而无法显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指标的,均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站查询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只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彩色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②上述设计业绩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已建或在建业绩(如为在建业绩,必须已有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查询无记录或虽然业绩可查询,但查询记录中因数据不全而无法显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指标的,均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站查询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只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彩色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
附录4信誉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的状态。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已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2021年度海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 若尚无2021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则其2020年度海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 若尚无2020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则其2021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全国综合评价不得为D级; 若尚无2021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全国综合评价,则其注册地2021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省级综合评价不得为D级,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结果一致(尚无信用评价的企业不作上述要求)。 注:①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②投标人应提供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施工企业2021年度海南省、2020年度海南省、2020年度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网站截图打印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参考如下: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处,进入单位各类信息界面→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路径参考如下:进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在“筛选”、“信用类型”处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或进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 →输入单位名称→截图。 信用评价查询步骤如下: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输入企业名称,评价类型选择“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评价年度选择“2020”,点击查询→截图(即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再点击企业名称处,点击“企业在各地的信用等级”→评价年度分别选择“2020”、“2021”→分别截图。 以上查询路径仅供参考,如遇网站界面调整,请具体按网站指引进行截图。 经以上查询,投标人如无信用评价,也须提供查询无结果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同时投标人还应提供在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到的最新年度(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止投标人注册地发布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查询栏查询关于投标人名称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该部分查询路径由投标人自行查找。投标人如无注册地省级综合信用评价或者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查询结果,也须提供查询无结果的截图。 ★注:上述要求中网页截图复印件指“电脑全屏截图复印件,且截图内显示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开始时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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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总负责人
| 1 | 1.路桥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公路工程从业经验; 2.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须含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 3.项目总负责人如由持施工资质企业拟投入,则须持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专业)安全生产B证。如由持设计资质企业拟投入,则不作上述要求。 |
技术总负责人 | 1 | 1.路桥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公路工程从业经验; 2.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须含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设计负责人 | 1 | 1.路桥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公路工程从业经验。 2.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须含施工图设计)设计负责人或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 |
施工负责人 | 1 | 1.路桥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公路工程从业经验。 2.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 3.须持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专业)安全生产B证。 |
注:1.本表中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所属社保机构为其出具的在投标人(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本单位交纳的近期6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在投标人(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本单位参加近期6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或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2.职称证上的路桥、道桥、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交通工程等相近专业均归为“路桥”专业;
3.本表中的“公路工程从业经验”以投标人填入投标文件“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参加过的第一个类似项目的开始时间算起,但无需对此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上述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的施工或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经审核并已列入交通
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建业绩(设计业绩可为在建,但必须已有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时间)项目情况表网页截图,提供的网页截图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个人业绩各项指标(如:人员姓名、道路等级、担任岗位等信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注明资格审查要求的个人业绩各项指标(如:人员姓名、道路等级、担任岗位等信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其他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未发现围标串标情况 | |||||
2.1.2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总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技术总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其他 | 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安全管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4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形式评审、响应性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函内容 | 投标函中填报的工期、质量要求、安全管理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3.2.5 项规定 | ||||
其他 | 未发现围标串标情况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案: 40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15分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15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案 | 40分 | 对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理解 | 5分 | 根据对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理解程度,分别得3-5分。 | |
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建议 | 3分 | 根据对初步设计提出的优化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分别得1.8-3分。 | ||||
总体实施方案 | 7分 | 根据总体实施方案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建立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机制、标准化管理等方面,分别得4.2-7分。 | ||||
实施机构的组建 | 3分 | 根据项目实施机构的组建,从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的合理性、完善性方面,分别得1.8-3分。 | ||||
设计阶段组织实施方案 | 7分 | 根据设计阶段组织实施方案,从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总体设计思路、设计理念阐述、关键技术的认识及对策、人员安排、质量与进度保证措施方面,分别得4.2-7分。 | ||||
施工阶段组织实施方案 | 10分 | 根据施工阶段组织实施方案,从总体施工组织布置、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临时交通组织方案、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质量与进度保证措施、风险预测与防范方面,分别得6-10分。 | ||||
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 5分 | 根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分别得3-5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总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项目总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础分9分,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每多担任过1个一级或以公路工程设计(须含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加6分,本项最多加6分。 | |
技术总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技术总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础分9分,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技术总负责人每多担任过1个一级或公路工程设计(须含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加6分,本项最多加6分。 | ||||
2.2.2(3) | 业绩 | 15分 | 企业业绩 | 15分 | 本项最多得15分,其中: 1.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9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完成过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含以上)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须含施工图设计)每个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0万元(含以上)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①上述施工业绩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已建业绩,查询无记录或虽然业绩可查询,但查询记录中因数据不全而无法显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指标的,均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站查询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只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彩色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②上述设计业绩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已建或在建业绩(如为在建业绩,必须已有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查询无记录或虽然业绩可查询,但查询记录中因数据不全而无法显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指标的,均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站查询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只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彩色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 |
2.2.2(3)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15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信用评价:15分。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持施工资质的企业2021年度海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AA级的得 10 分、A级的得 6 分、B级的得 2 分、C级的得 0 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持设计资质的企业2021年度海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AA级的得 5分、A级的得 4.5 分、B级的得 3.5分、C级的得 1 分; 评分规则:(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国省干线公路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琼交规字〔2020〕491号2021年8月23日修订)有关规定,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愿申请是否在本次招标中使用AA级(具体填报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如未递交本项目使用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关于使用海南省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承诺书”,AA级信用评价等级按A级认定)。 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的应用规则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有关规定执行。 ①公路设计、施工企业在海南省的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下一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在海南省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其海南省信用评价等级可延续1年。 ②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设计、施工企业2021年度海南省的信用级别为准。 ③无2021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设计、施工企业2020年度海南省的信用级别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AA级的企业按AA级认定,A级的企业按A级认定;B级的企业按B级认定,C级的企业按C级认定,D级的企业按D级认定。 ④无2020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投标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设计、施工企业2020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AA级的企业按A级认定,A级的企业按A级认定;B级的企业按B级认定,C级的企业按C级认定,D级的企业按D级认定。 ⑤无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设计、施工企业2020年度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以投标人注册地最新年度(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止投标人注册地发布的)公路设计、施工企业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准,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AA级的企业按A级认定,A级的企业按A级认定;B级的企业按B级认定,C级的企业按C级认定,D级的企业按D级认定。 ⑥以上信用评价均没有的投标人,若无以下所列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认定;
若有以下不良信用记录任意一项的,其信用评价均按C级认定: 1.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本次招标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标委员会技术文件副本评审结束后,在评标区开启技术文件正本,将随机编号的技术文件副本与正本一一对应。 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后,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总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排序: (1)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信用等级的确定与履约信誉评分中所述的评分规则一致); (2)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案得分较高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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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评分因素(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九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