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四标段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20〕
726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复环
岛旅游公路重大设计变更(环新英湾支线)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琼发
改审批函〔2022〕835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交控自筹+政府支持+社会资本+市场融资,出资比例为100%,招
标人为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第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环新英湾支线,主线路线全长
42.745 公里,其中新建22.457 公里,利用段20.288 公里;新建支线长1.659
公里。工程概算总投资128502.26 万元。
2.1.2 建设标准:主线采用城镇化地区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50
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14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 级。
2.1.3 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
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试验检测服务期
2.2.1 本项目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共1 个合同段。
2.2.2 招标范围: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四标段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
务,包含①环新英湾支线施工图批复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
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管理养护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不
含机电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
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试验样品采集、送检、试验操作、资料编制等,并形成整
个项目试验检测报告),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管理;②承担本合同内所有工程的
特殊专项材料(包括土工材料、沥青材料、锚具、钢绞线、支座、伸缩缝、外加
剂、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高强螺栓等)第三方专项检测的取样、送检工作;③
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配合委托人对本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等。
2.2.3 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期:自本项目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合
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共计1730 日历天,其中项目前期(含施工
准备期)约100 日历天,施工工期约9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 日历天。如
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
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
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 计量认证证
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017 年1 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完成过1 个合同金额不少
于100 万元的公路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类业务(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
或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上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注:①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所要求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
相应资质。
②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类业务包含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第三方质量检测、第三方试
验检测等由发包人或代建单位委托的试验室业务,不包含技术服务业务及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
检测业务。如投标人独立完成的施工监理服务中包含了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的,也给予认
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同时参加本工程
项目施工监理和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的投标时,对于工作范围有重合的施工
监理标段和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标段不允许同时中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2 月07 日08:30:00 至2022 年12
月14 日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购买招标文件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12 月27
日0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 分至0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至海口市国兴大道9 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5 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海南省)
( http://zw.hainan.gov.cn/ggzy/ )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
( http://jt.hainan.gov.cn/ )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
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2控股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
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
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https://www.hainanjk.com/)、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http://www.hnhdlygl.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海南省) ( http :
//zw.hainan.gov.cn/ggzy/)“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
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在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
交易系统”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试验检测负责人一
致。
7.2 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
//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 下载签章工具)对PDF 格
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7.3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PDF 格式(使用
WinRAR 对PDF 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PDF
版投标文件(U 盘)与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包装)一起递交
到海口市国兴大道9 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5 室。
7.4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
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自行查找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
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所有招标
相关资料),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
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人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青气南员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
道3 号金融大夏B 座8 楼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
道45 号银通国际中心16 楼
邮政编码: 570203 邮政编码: 570125
联系人: 林工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898-65336991 电话: 0898-68576574
传真: 传真:
2022 年12 月06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
执照;
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
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
3. 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注:①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所要求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
应资质。
② 投标人须提供其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https://www.ttiis.cn/)查询截图,如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证书不一致,或投标人提供
的查询信息弄虚作假,其后果自负。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2017 年1 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完成过1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
万元的公路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类业务(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或委托方出
具的证明材料上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注: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类业务包含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第三方质量检测、第三方试验
检测等由发包人或代建单位委托的试验室业务,不包含技术服务业务及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业
务。如投标人独立完成的施工监理服务中包含了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的,也给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
查询到的2021 年度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不得为D 级(如无信用评价的投标
人不作上述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试验检测负责人
1.具有路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至少担任过1 个合同额不少于100 万元的公路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类业务的试验检测负责人(或中心试验室主任或中心试验室副主
任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4.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5.2021 年度未被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
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www.ttiis.cn/)确定为信用差的试验检测人员。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具有路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
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4.2021 年度未被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
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www.ttiis.cn/)确定
为信用差的试验检测人员。
注:①路桥、道桥、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均归为“路桥类”专业。
②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类业务包含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第三方质量检测、第三方
试验检测等由发包人或代建单位委托的试验室业务,不包含技术服务业务及施工单位委托的
试验检测业务。如投标人独立完成的施工监理服务中包含了中心试验室服务的,也给予认可。
③投标人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试验检测
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交纳近期6 个月(2022 年5 月至2022 年10 月)或以
上的社保)。
④投标人须提供人员试验检测证书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https://www.ttiis.cn/)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如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证书不一致,
或投标人提供的查询信息弄虚作假,其后果自负。
⑤ 投标人须提供人员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https://www.ttiis.cn/)查询的信用结果网页截图。
⑥试验检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的复印件。
⑦检测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的,专业至少为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中的一项;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专业至少为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中的一项。
附件5 服务设施及设备最低配置要求
5-1 标准试验室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最低数量要求
土工试验设备
标准筛满足要求套2
2 摇筛机满足要求台1
3 电子天平(称量5000g、1000g、200g)满足要求套各1
4 烘箱(中型) 满足要求台2
5 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满足要求台1
6 自动击实仪(重型) 满足要求台1
7 脱模器满足要求台1
8 CBR 试验装置满足要求套1
9 比重瓶满足要求个4
10水泥试验设备水泥净浆搅拌机满足要求台1
11 水泥标准稠度仪满足要求台1
12 沸煮箱满足要求台1
13 雷氏夹满足要求个2
14 水泥胶砂搅拌机满足要求台1
15 水泥胶砂振实台满足要求台1
16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满足要求台1
17 数显电动抗折、抗压试验机满足要求台1
18 凝结时间测定仪满足要求台1
19 负压筛析仪满足要求台1
20水泥混凝土、砂浆
试验设备标准养护室(10m2 以上) 满足要求间1
21 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满足要求台1
22 水泥混凝土标准振动台(1m2) 满足要求台1
23 电液伺服压力试验机YES-2000,需具备电脑控制加荷速度且数据上传功能台1
24 电液伺服万能材料试验机WEW-1000B,需具备电脑控制加荷速度且数据上传功能
台1
25 电液伺服万能材料试验机
WEW-300B,需具备电脑控制加荷速度且数据上传功能
台1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
要求
26 水泥砂浆稠度仪满足要求台1
27 坍落度筒满足要求个2
28 含气量测定仪满足要求台1
29 混凝土贯入阻力仪满足要求台1
30 混凝土渗透仪满足要求台1
31 容量筒满足要求个4
32
路基测试
设备
灌砂筒满足要求套4
33 取芯机满足要求台2
34 弯沉仪满足要求套1
35 结构砼测
试设备
回弹仪满足要求台1
36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满足要求台1
37 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测试设备全站仪满足要求台1
38 自动安平水准仪(S0.5) 满足要求台2
39集料试验设备摇筛机满足要求台1
40 规准仪满足要求套1
41 洛杉矶磨耗机满足要求台1
42 标准筛(砂、石筛) φ300 ㎜ 套3
43 烘箱101-3A 套1
44 电子天平JJ5000、精度0.1g台
45 电子天平JJ5000、精度0.01g台
46 电子天平JJ5000、精度1g 台
47 台秤感度5g 台2
48 集料压碎值试验仪新标准套2
49 全自动比表面积测定仪FBT-9 套1
50 自动式砂当量试验仪SD-2 型套2
51沥青试验仪器沥青针入度仪LD164 套1
52 沥青软化点仪WSY-025B 套1
53 恒温双数显沥青延度仪SY-2B 套1
54 沥青旋转薄膜烘箱85 型套1
55 恒温水浴箱CF-B 套1
56沥青混合料试验仪LDHB-Ⅱ型自动混合料拌和机台1
序号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57 器数控马歇尔自动击实仪MJ-Ⅲ 套1
58 沥青混合料稳定度没定仪LD-5B 套1
59 最大理论密度测定仪HDXM-21 套1
60 马歇尔试模只10
61 脱模器套1
62 全自动沥青抽联合抽提仪GSY-V 套1
63 摩擦系数测定仪BM-Ⅲ 套1
64 三米直尺GZ 根2
65 路面构造深度仪标准套1
66 自动车辙试验仪LD-169 套1
67 连续式八轮平整度仪LXBP-3 套1
68 改进型渗水系数仪SS-Ⅱ 套1
69 压实度检测仪满足要求套1
70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
无侧限抗压强度仪满足要求套1
71交安设施检测仪器壁厚测厚仪满足要求台1
72 涂层测厚仪满足要求台1
73 路面标线厚度测定仪满足要求台1
74 路面标线逆反射系数测定仪满足要求台1
75 标志牌反光膜逆反射系数测定仪满足要求台1
76 立柱竖直度检测仪满足要求台1
77 桩基检测超声波检测仪(自动测桩仪) 满足要求台1
注:
1. 以上是对投标人派驻到工程现场设备的最低限度要求,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投入满足要求的各类设备,包括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设备、交通设施、办公设施等。
2. 发包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试验检测设备,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单位应无条件响应,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侯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2021 年度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5)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第一个信封的技术文件部分,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制作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支付,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3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12)已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 项要求参加项目清廉
承诺谈话,投标人被谈话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并签署承诺书。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CMA 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CMA 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或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 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25 分
主要人员:30 分
其它因素: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
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
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
标人少于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
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
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和评标基准价均保留两位小数。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l00%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4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
因素细
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建议
书
25 分
中心试
验室工
作指导
思想目
标
5 分
本项最多得5 分,其中:
①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指标分值60%的分;
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指导思想
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得满分分值的0-40%。
无此项不得分。
试验检
测工作
方案
5 分
本项最多得5 分,其中:
①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指标分值60%的分;
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工作方案设计合理
性、可行性,得满分分值的0-40%。
无此项不得分。
试验检
测内容、
方法
5 分
本项最多得5 分,其中:
①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指标分值60%的分;
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工作方案合理性、
可行性,得满分分值的0-40%。
无此项不得分。
试验检
测人员、
仪器设
备的配
备及进
场时间
安排
4 分
本项最多得4 分,其中:
①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指标分值60%的分;
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的
配备及进场时间安排合理程度,机构设置、试验
检测人员岗位职责设置合理程度,得满分分值的
0-40%。
无此项不得分。
工作配
合的措
施
3 分
本项最多得3 分,其中:
①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指标分值60%的分;
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完成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工
作指令与承包人工作配合的措施切实可行性,得
满分分值的0-40%。
无此项不得分。
对本项
目管理、
试验检
测的重
点、难点
分析
3 分
本项最多得3 分,其中:
①满足项目基本要求,得指标分值60%的分;
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管理、试验检测的
重点、难点分析合理程度,对本项目提出的试验
检测及建设管理建议合理可行性,得满分分值的
0-40%。
无此项不得分。
4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
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
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
作出说明。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4 评分标准
条款
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
因素细
分项
分值
2.2.4
(2)
主要人员30 分
试验检
测负责
人的任
职资格
与业绩
15 分
本项最多得分15 分,其中:
1.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本分9 分。
2. 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多担任过1 个合同额不少于100 万元的公路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类业务的试验检测负责人(或中心试验室主任或中心试验室副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加6 分,本项最多加6 分。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如果合同未能体现检测负责人信息,须提供其它有效证明材料作为补充证明)
注: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类业务包含中心试验室、第三方质量检测、第三方试验检测等由发包人或代建单位委托的试验室业务,不包含技术服务业务及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业务。如投标人独立完成的施工监理服务中包含了中心试验室服务的,也给予认可。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与业绩
15
本项最多得分15 分,其中:
1.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本分9 分。
2. 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多担任过1 个合
同额不少于100 万元的公路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
服务类业务的技术负责人(或中心试验室主任或
中心试验室副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加6 分,本项最多加6 分。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
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如果合同未能体
现检测负责人信息,须提供其它有效证明材料作
为补充证明)
注: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类业务包含中心试验室、第三方质
量检测、第三方试验检测等由发包人或代建单位委托的试验室业
务,不包含技术服务业务及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业务。如投
标人独立完成的施工监理服务中包含了中心试验室服务的,也给
予认可。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4 评分标准
条款
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
因素细
分项
分值
2.2.4
(3)
评标价1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2
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
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
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 但E1 应大于E2。其中E1=0.2,E2=0.2,F=10
2.2.4
(4)
其
他
因
素
业
绩
25 分
企业业
绩
25 分
本项最多得分25 分,其中:
1.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本分15 分;
2. 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2017 年1 月1 日
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每增加1 个合同
金额不少于100 万元的公路中心试验室试验
检测服务类业务加5 分(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
间,或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上注明的完成时
间为准),本项最多加10 分。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的复印
件
注: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类业务包含中心试验室、第三方质
量检测、第三方试验检测等由发包人或代建单位委托的试验室业
务,不包含技术服务业务及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业务。如投
标人独立完成的施工监理服务中包含了中心试验室服务的,也给
予认可。
履
约
信
誉
10 分
履约信
誉
10 分
本项最多得分10 分,其中: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
须知第1.4.4 项的规定,得5 分;
2. 信用评价:5 分。
投标人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
询2021 年度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为AA 级加5 分,
为A 级加4 分,为B 级加3 分,为C 级加0 分。
证明材料: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
系统(https://www.ttiis.cn/)信用查询结果截
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标委员会技术建议书副本评审结束后,在评
标区开启技术文件正本,将随机编号的技术文件副本与正本一一对应。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
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
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 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
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
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
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
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 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
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 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
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
分的计算。
3. 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本章第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
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 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
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 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
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 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