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省道S213加博线嘉积至博鳌禅寺段改建工程等3个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13加博线嘉积至博鳌禅寺段改建工程等3个项目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复省道S213加博线嘉积至博鳌禅寺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琼发改审批函〔202490号)、《关于批复博鳌核心区对外交通疏散主要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琼发改审批函〔2024117号)、《关于批复省道S336吉营线(吉安至中平镇南坵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琼发改审批函〔202310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标准、规模

2.1.1 建设地点:海南省琼海、屯昌、琼中。

2.1.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省道S213加博线嘉积至博鳌禅寺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约21.137 公里,分主线和支线建设。主线长约17.093 公里,其中改建段长约13.363公里,完全利用段长约3.73 公里,起点位于琼海市嘉积镇东南侧,与豪华路相交,终点位于博鳌禅寺附近,与省道S219 相交。支线长约4.044 公里,全部为改建段,起点接主线终点,终点位于朝阳乡南侧,与县道X347 交叉。全线共设置桥梁5 座,涵洞30 道,平面交叉82 处。本项目主线设置桥梁4 座,其中拼宽利用中桥2 座,完全利用小桥1 座、中桥 1座;支线设置桥梁 1座,为拼宽利用大桥。项目主线改建一般路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局部受限路段40 公里/小时;G9812文琼高速嘉积互通至上埇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支线一般路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与S219共线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2)博鳌核心区对外交通疏散主要交通基础建设项目:项目包括九曲路、炉峰路、乐颐大道东延线、连岛路(第二通道)南段(东海大桥)四条新建道路,总长约17.669 公里。本项目共新建桥梁7 座,其中大桥5 座,中桥 2座。(1)九曲路:全长约6.290 公里,共设置桥梁1 座,涵洞20道。九曲路采用桩板结构形式从海南环岛高铁东段九曲江双线特大桥通过。(2)炉峰路:全长约4.650 公里,共设置桥梁4 座,涵洞9道。(3)乐颐大道东延线:全长约5.886 公里,共设置桥梁1座,涵洞 23道。(4)连岛路(第二通道)南段(东海大桥):路线全长约0.843公里,共设置桥梁1 座,涵洞 1道。九曲路、乐颐大道东延线、连岛路(第二通道)南段(东海大桥)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炉峰路起点至迎宾路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 公里/小时;迎宾路至炉峰路终点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3)省道S336吉营线(吉安至中平镇南坵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改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起点位于屯昌县屯城镇南侧,与国道G224海榆中线交叉,终点位于琼中县中平镇南村,路线全长44.905公里,其中完全利用段长10.264公里,新改建段长约34.641公里。全线共设置11 座桥梁,其中老桥利用 ( 直接利用或桥面系改造后利用)526.34m/7座; 拆除重建桥梁 107m /2 座; 改线新建桥梁 54m/2座。 拆除重建和改线新建 4座桥梁中, 中桥 81m/1座, 小桥 80m/3座。 平面交叉共 5处, 等外平交 149处。 道班两处,乌坡道班拆除重建, 吉红道班利用。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绿化工程等。项目全线新改建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万洋高速以北新改建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万洋高速以南新改建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2.2本工程计划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期:自代建合同签订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共计1700日历天,其中项目前期(含勘察设计期、招标和施工准备期,根据设计图的实际批复情况为准)约60日历天,施工工期约91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代建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由代建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实施施工图设计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涉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房建工程、环境保护(含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与景观工程等,并负责组织做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

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期间内,除征地拆迁、整体工程接收管养以及属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审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其余建设管理工作均属于代建人承担本次工程代建管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协助招标人对施工图设计图纸及预算进行审核,并向招标人出具审核意见,且在施工图批复前,组织施工组织方案的专项评审;

2)负责调查取弃土场、石料、砂等重要原材料的位置及临时用电、用地等情况,并对本项目中各种材料质量进行把控;对工可、用地、用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的后续服务进行管理和评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监督、管理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工作;

3)代建人代表项目招标人组建项目指挥部,并设置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施工监理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配合“三电”及地下管线迁改、办理质量监督与施工许可手续、交工验收、项目移交、交(竣)工结(决)算、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配合竣工验收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4)协助招标人进行有关前期报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及政府有关质量监督、检验等部门完成工程质量检查;

5)按照招标人要求协助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施工招标、各类服务招标等招标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做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含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环境保护监测及监理(如有)的管理及相关验收组织工作);

6)负责组织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的项目管养和缺陷修复工作,并在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工作;

7)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体制改革和工程代建改革的整体思路,起草和编制代建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并在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代建工作规范及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8)在代建过程中,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且履约评价和社会信用良好的专业建设管理机构;近10年来(20141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承担过5个二级(或以上)公路(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同时业绩中应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中两类或以上)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工程代建、施工监理、EPC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BTBuild-Transfer)、BOTBuild-Own-Transfer)、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注:上述业绩接受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业绩参加投标的,其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承担的工作内容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认定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808:30:00时至2024050817:30: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zw.hainan.gov.c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网站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4051010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0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分至10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二楼202开标室(详细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hai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ngljs.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附件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7.2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递交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二楼202开标室

7.3监督举报电话:0898-6531679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融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55号晓云国际2号楼9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长怡路18号长怡花园A2-20

联系人:

周工

联系人:

符工

电话:

0898-66761150

电话:

0898-66500636

传真:


传真:




20240428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控股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日。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招标人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技术建议书需要的参考资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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