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持续推进我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巩固提高交通运输法制政府部门建设成果,我局海南省港行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厅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一、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二)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切实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编制印刷《港口法规》《航运法规》《航道航标管理法规》三本法律法规汇编。加大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把好法律关。

(三)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确保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落实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实行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动态清理并及时调整。

(四)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全面提升。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环节设置“技术审查咨询”等特殊环节,取消4个事项的特殊环节,并进一步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加强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完成营商环境厅组织的,事项精细化梳理,梳理了当前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三是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工作。启用了《国内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国际海上运输船舶备案证明书》等6个电子证照。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助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利用该平台办理我省港航管理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为涉及市县审批事项的,建立完善数据回流机制。

(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9项、市场主体名录库594条,、执法人员名录库14条,并公示了本部门的实施细则(方案),及时将被检查对象的范围、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事项全面覆盖。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全年随机抽查7次,抽查企业29家,发现隐患39项,完成整改387项,整改率957%。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开展202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宪法宣传周”“信用交通宣传月”“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等活动,举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旁听“冯黎万受贿案”庭审现场、在线学法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运用法治宣传专栏、橱窗等法治文化阵地和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

(二)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完善政务服务便民12345(含交通运输12328)热线运行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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