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基本信息

案例类型:行政处罚案件                             

案例报送单位: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三亚分局         

供稿: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三亚分局陈颖             

审稿: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三亚分局潘保伟           

检索主题词:车辆通行附加费、报停偷驶、电子监控抓拍 

二、案例正文

       关于偷漏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案解析海南通行附加费征收政策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3日中午1点27分,省厅路网应急保障中心在省公路干道设置的监控点陵水县G361路段抓拍到违反报停规定偷驶上路的车辆琼B196**(征费吨位为6吨),并将该偷驶车辆自动锁入新征费系统黑名单管理,并以短信通知当事人违反报停规定。2021年3月5日,当事人主动到征费大厅处理琼B196**车辆报停偷驶事宜时,经我分局大厅征稽工作人员征费系统查询时,发现该偷驶车辆所有人为张某,已缴费至2021年1月21日,并从2021年1月22日起办理报停,报停期至2021年7月23日。

【调查与处理】

征稽执法人员进一步经询问车主张某为何违反车辆报停规定将车辆偷驶上路原因时得知,该车主张某忘记自己的车辆已经办理报停业务,正处于报停阶段,因着急想缴纳2021年3月份的车辆通行附加费,就贸然将该违法车辆开出来上路。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柴油机动车辆因故停驶的,应当向征稽机构办理报停或者停征手续;恢复行驶的,应当办理缴费或启征手续”、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柴油机动车辆恢复行驶未办理缴费或启征手续的,由征稽机构处该车月缴费额1倍以上3倍下的罚款”,参照《交通规费征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序号5裁量阶次一般违法,对该违法车辆应处以罚款1320元,并责令车主张某补缴2021年3月3日当天偷驶上路一天的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66元,当事人张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表示无异议。

 【法律分析】

 《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和《交通规费征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是海南机动车辆规费征稽工作中对柴油机动车辆偷漏通行附加费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在自由裁量基准中,裁量阶次为一般违法的,违反报停规定上路偷驶的车辆属于初次违法并主动接受处罚,应处以该车月缴费额1倍的罚款;裁量阶次为较重违法的,违法报停规定上路偷驶的车辆属于初次违法被查获或者两次以上违法并主动而接受处罚,处该车月缴费额2倍的罚款;裁量阶次为严重违法的,违反报停规定上路偷驶的车辆属于两次以上违法被查获或者违法行为被查获后拒不接受处理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处该车月缴费额3倍的罚款。本案中,当事人张某当即表示因自己不了解《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规定》,忘记了车辆正处于报停阶段,并非有意偷漏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工作人员经征费系统查询该违法车辆确实属第一次违反报停规定上路偷驶而被省公路干道设置的电子监控点抓拍到,且当事人态度良好,主动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处理违法情况。此次张某将报停车辆偷开上路,违法事实已然确凿,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依据该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照《交通规费征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序号5裁量阶次,该违法车辆属于初次违法并主动接受处罚,应对其作出处以该车月缴费额1倍的罚款即1320元的处罚决定,自下达该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征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一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张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表示无异议,并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典型意义】

第一、从去年开始我省利用公路干线卡口安装的监控设备电子抓拍摄像头,对违反报停规定上路偷驶的车辆进行抓拍后将该抓拍信息纳入交通系统大数据共享;电子监控抓拍作为非现场执法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能有效的缓解交通管理任务激增和执法人员不足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道路交通管理时间和空间上的“盲点”,扩大了交通执法的监控时段和监控范围,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能力。同时,电子抓拍也提升了我省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我省道路交通管理的智能化、自动化和网络化,科学有效、及时准确的信息为道路交通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第二、具体到本案中张某偷漏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案,正是利用了我省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及时有效的发现违反报停规定上路偷驶的车辆,这种全天24小时的查缺补漏抓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执法人员在非执法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空缺。第三、交通执法征稽机构将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全省公路干线卡口安装监控设备抓拍信息纳入大数据共享的有关情况告知车主或车辆所属单位,告诫车主或车辆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积极主动到征稽分局接受处理,补缴所欠规费,争取从轻处理,同时多方面的采取宣传手段,在加油站和物流集散地张贴宣传告示,教育引导车主和驾驶员从思想上认识到违规行为将要承担的惩戒后果,利用宣传震慑手段让车主和驾驶员彻底打消侥幸念头,积极主动缴纳通行附加费。目前交通运输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尚未结束,为支持交通运输业复工复产,对欠费偷驶或报停偷驶车辆将分类区别处理,对主动前来处理的违规车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拒不到征稽分局接受调查处理的违规车辆,将通过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将其列入社会信用平台—失信黑名单,建立和网上失信惩戒机制,已达到警示促缴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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