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保通保畅 疫路有我(已归档)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0-05 信息来源: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分享至: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从10月5日17时起,增加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为“落地检+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核酸三天三检”管理的城市(区)。调整后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的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

三、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