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版)》等文件的通知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等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有关疫情防控措施,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版)》《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七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等,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迅速传达贯彻,将文件精神和有关措施要求传达到有关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切实按照最新的文件要求落实优化有关防控措施。
二、各市县交通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重点客货运枢纽场站、干线公路、公路服务区等管理单位和港口企业、运输企业等,优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管理,完善应对处置措施,确保工作不乱、服务不断,切实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对照最新防控措施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科学精准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物流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工作。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