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省2023年春运和疫情防控工作,海南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挥部春运工作专班于近日印发《2023年海南省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2023年我省综合运输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春运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最优服务,千方百计确保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高效顺畅,千方百计提高旅客出行服务品质,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
2023年我省春运面临新形势
《通知》指出,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以及我省入琼过冬旅游人员增多,2023年我省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一是全省进出岛春运客流总量可能出现大幅度增长;二是春运期间人员、物流活动密集,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感染风险较高;三是冬季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且受疫情影响,安全生产挑战增加。
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出行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加强旅游市场分析预判,统筹做好运游衔接和运力调配,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障游客出游;全省各机场、海南港航控股公司、海南铁路有限公司和海汽集团要加强进出岛游客数据监测和分析,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游客规模、运力等信息。
引导探亲人员错峰有序回家过年和返岗,各市县各部门要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了解有关出行信息,通过增加运力投放、加密运输班次、强化城乡衔接、增开定制客运线路、开行包车等方式,提升运输服务和保障能力,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要加强务工人员返乡返岗情况摸排,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放假或调休,要加强工作协同,做好务工人员较集中输出地和输入地的衔接,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省教育部门要合理调整高校寒假放假时间,保障高校学生避峰放假开学,对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开行学生包车等点对点运输。
加强春运期间运力供给和服务保障
《通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春运旅游流、探亲流、务工流、学生流出行特点,有针对性制定运输保障计划,合理安排班次计划,动态优化运力调配。公铁水空等客运企业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提前研判分析春运客流趋势特点,发挥综合运输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满足旅客出行需求。机场、动车站所在区域交通部门,要组织道路客运、城市客运企业与航空、铁路企业做好接驳运输,加强综合运输服务衔接。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保持运输组织的弹性,适时进行运力调配。交通运输等部门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机场、航空公司要重点加强机型保障、运力调度、人员力量配备等工作。
要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各地客运枢纽站场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服务标准,提升旅客候乘体验。要持续改善登乘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轮椅预约、上下车帮扶等服务,强化对重点旅客的服务保障。要依法依规落实现役军人、伤残军人、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儿童等重点旅客乘车乘船乘机优待政策,开展 “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强化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货车违法载人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秩序。
切实提高交通物流运行效率
《通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供需对接,强化组织调度,全力做好医疗物资以及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要密切协同联动,加强运力调度,全力确保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要加强农村货运和物流的服务保障工作,全力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网购快递服务需要。要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加强对客货车司机、快递员、船员的生活保障,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严禁随意暂停或拒绝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和船员合法权益。
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按照《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扩散。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全面落实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措施,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防护,督促落实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确保平稳度峰。高效开展涉疫应急处置,及时调度后备人员,对驾驶员、船员、引航员等岗位要坚持从严审慎,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要求。
全面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运行
《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各市县要督促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春运前、春运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立查立改、闭环管理。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琼州海峡轮渡运输、客运场站、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农村渡口渡船、四类重点船舶和危险品运输储存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从事春运的客运驾驶人的动态监控。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恢复营运的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要开展复运前的安全专项检查,做好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有效应对恶劣天气,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恶劣天气下的交通运输管控和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好应急运力,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做好道路疏堵保畅,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提前梳理排查易拥堵缓行路段,加强春运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及时发布省内路况拥堵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错峰避峰出行。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路段巡查,提升异常情况处置能力。
《通知》还要求,营造和谐温暖的春运氛围,引导旅客健康安全文明出行,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精准实施志愿服务,积极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推广重点群体特色志愿服务项目。
《通知》明确,为确保春运工作组织有力,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春运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单位和各市县春运工作专班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负责组织指导春运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