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的社会稳定性意见,更好地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事项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公众关于社会稳定的意见。

一、事项名称及概要

1、事项名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

2、事项影响范围:海南省全省

3、决策主体:海南省人民政府

4、评估主体: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5、事项概况:为了加强民用运输机场管理,促进机场建设和发展,保障生产运营,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规定,遵循《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从事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运输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运输机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服务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二、受委托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海南万禾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致锐   联系人电话:13337668198

邮箱:411540883@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公众对事项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责任单位、受委托编制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