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港鱼鳞洲港区航道维护疏浚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以琼交运函〔2025〕17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南省港航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海南省港航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取。

一、项目概况与委托工作范围

(一) 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八所港鱼鳞洲港区航道维护疏浚项目地点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港鱼鳞洲港区海域。项目航道全长 2140 米,疏浚总工程量 51.83 万立方米(含超深超宽工程量 13.8 万立方米)。

(二)委托工作范围

负责八所港鱼鳞洲港区航道维护疏浚项目施工招标、监理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工作范围与内容包括:(1)拟定招标方案;(2)编制招标文件;(3)组织招标文件评审会议;(4)协助委托人办理招标备案手续;(5)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6)草拟并发布补遗书;(7)组织开标、清标、评标等工作;(8)协助评标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9)协助委托人对评标报告内容进行形式检查;(10)组织公示期间异议答复,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工作;(11)协助委托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重新评审(若需要);(12)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13)协助委托人编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14)整理归档招投标资料(含电子文件);(15)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16)委托人安排的其它相关事宜。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取分为 1 个招标代理合同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选取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市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固定营业场所和办公设施条件(具备在海南提供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内至少完成过 3个中标金额400万元(含)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绩(代理业绩以签发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选取,否则按否决其选取申请资格处理。

(三)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均按否决参选资格处理(提供本项目发布选取公告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四)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清廉谈话告知制: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交通工程清廉项目告知制是招标人将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集中打包一次性在事前书面告知投标人等相关人员的一项制度。适用范围为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公共交通工程和信息化建设等招标投标活动及招标代理机构选取

请投标单位仔细阅览并做好相关的准备,该附件内容无需放入选取文件,单独提交即可。注意:不参加清廉项目告知制的视为无效投标。

第一阶段:在发布选取公告时告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其法律责任(含良好的社会责任、清廉自贸港的廉洁责任等),强调落实清廉项目法律告知是招标代理选取的响应条件。 

第二阶段: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告知的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需于在选取截至时间前:2025年11月14日16时30分将递交密封纸质签字盖章版和签收告知书电子扫描 PDF 文件、录音录像材料 MP4 文件(拷贝至光盘)密封信封送至开标现场。录音录像内容为: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手持告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同时口述“本人已签收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已经知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签收的告知书电子扫描文件(PDF 格式,分辨率 600dpi 以上)、签收过程的录音录像文件(MP4 格式,限 50M)。如招标代理机构不落实清廉告知制,则取消选取资格。

第三阶段:选取工作确定了中标人,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组织中选人开展清廉谈话。被谈话人员为中选单位的告知书签署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其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授权委托其他负责人(如副总经理和海南区域负责人)参加谈话,授权书应当明确具体投标的项目和受托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本人手写签字。谈话记录和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一式三份,招标人、被告知人各执一份,另一份纳入项目资料归档。 本次清廉项目告知环节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所有,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0898-66100613。) 

注:具体材料详见“《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法律责任》”《XX工程招标项目清廉告知谈话实施方案样稿》”、“《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谈话记录样稿》”。

三、选取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选取者,请于2025年11月11日16:30至2025年11月14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http://jt.hainan.gov.cn/)海南省港航管理官方网站(http://jt.hainan.gov.cn/hnsghglj/)网站下载公开选取文件。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公开选取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4日16时30分,申请人应派工作人员于当日15时00分至16时3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海南省海口市海运路16号海南省港航管理局5楼501室。

选取人不接受邮寄投递的公开选取申请文件。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公开选取申请文件,选取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选取公告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http://jt.hainan.gov.cn/)、海南省港航管理局网(http://jt.hainan.gov.cn/hnsghglj/)上发布。

附件

请各申请人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http://jt.hainan.gov.cn/)、

海南省港航管理网(http://jt.hainan.gov.cn/hnsghglj/)自行下载公开选取文件。

七、联系方式

选取人:海南省港航管理局  联系人:曹工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运路16号海南省港航管理局5楼517室

联系方式:0898-66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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