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广西某运输公司一客车于20183716时在新海港过海时,当班副司机藏匿在车尾的小阁间,被新海港现场工作人员在例行安全检查中发现交海南港航控股监察大队处置并移交我单位。 

二、调查结果 

我办执法人员及时介入案件的调查、证据收集工作,同时通知当事人员进行询问,并调取了监控录像,结合所有笔录、视频等相关证据,调查结果如下:广西某运输公司一客车于201837日下午16时左右,在新海港欲过海,在监察大队对进港车辆进行现场抽查时,发现该车尾部的小隔板内有异响,当打开隔板时发现里面有暗道,有1人藏在里面,为随车司机的其中1名。经调查询问,该司机承认是为了逃票,故意藏在暗道内,逃避港口工作人员检查,利用客车藏匿过海旅客属实。

三、适用法律 

《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车辆藏匿旅客……”。 

《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利用车辆藏匿旅客……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行政处罚 

以上事实违反了《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先后对广西某运输公司下达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实施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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