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
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省公路管理局、交通规费征稽局、道路运输局、港航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海峡办: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严格落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厅对各部门报送的检查计划进一步统筹优化,对能合并的行政检查进行合并,将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检查明确为联合事项,并严格把关行政检查的范围和数量,最终形成《2025年度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检查工作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严格控制抽查比例频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明确的事项范围、监管形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要求,统筹安排行政检查力量,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除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或发生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确需实施的检查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均应按计划开展,切实做到“非计划不检查”。
二、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
各单位要强化跨部门沟通协调,计划中规定联合开展的事项,不得多头、重复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开展涉企现场检查时,要严格控制入企检查人员数量,最大限度避免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规范行政监督执法行为
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实施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检查“三项制度”,确保检查程序合法、过程规范、结果公开。入企检查要落实“扫码入企”,检查过程中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检查对象。大力推行柔性执法,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罚过相当,严禁乱查封、乱扣押、乱罚款。
四、做好检查工作总结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年度行政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含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形成总结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厅执法局汇总。
附件:2025年度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曾笔显,联系电话:6622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