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学校关于公开遴选计算机专业实训室(2间)设备购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 海南省交通学校 发布时间:2024-11-13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拟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海南省交通学校计算机专业实训室(2间)设备购置项目招投标工作,欢迎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采购规范,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业主单位
海南省交通学校
二、项目名称
海南省交通学校计算机专业实训室(2间)设备购置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预算:120.457万元
(三)项目地点:海口市
项目主要内容:
台式电脑、网络设备、服务器、交换机、触控一体机、多媒体教学系统、智慧黑板、壁挂式视频展台、不锈钢讲台、六方桌等设备采购;根据教学、培训、鉴定需求,更新先进的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等;安装与计算机、交通行业相关的专业软件,如中望CAD、南方CASS等软件;对机房进行抗静电地板铺设、微孔天花和机房墙板装修等装饰工作,建立完善的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等。
四、代理机构代服务范围及期限
(一)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 提供项目招投标采购前期及项目采购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等工作。
2. 依法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审查投标人报名资格。
3. 根据需要依法组织投标人答疑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并及时发布答疑澄清公告。
4. 安排开评标场地,依法协助组织招投标采购活动。
5. 协助处理中标(成交)公示期质疑(异议)和投诉,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中标(成交)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 依法办理招投标采购活动备案事宜。
7. 汇总、整理招投标采购文件、评标文件和有关资料需要制作招投标档案,并于项目公示期结束后交予采购人存档。
8. 处理与招投标采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代理机构代服务范围的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合同工期
以完成招标工作为时限,相关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代理费用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相关规定,测算采购代理费用为1.7万元(最高限价)。
六、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2.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机构。
3.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资质、有代理过相同或相似项目的业绩和一定数量的招投标采购专业人员(加盖单位公章)。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信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 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能够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及信誉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遴选办法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相关部门选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规定,依据报名参与的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代理费报价及信用等因素,对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比并经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下达中选通知书。
八、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邮寄到报名地址。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予以拒收。
3.报名地址:海南省交通学校(海口市白水塘路13号)综合楼310办公室。
4.联系人:史兵,联系电话:13724053291。
九、其他需注意的事项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实施细则》,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单位应当参与清廉承诺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承诺的,不予进入选取环节或签订招标代理协议,暂停代理报名一年。对其在采购工作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根据其违法违纪不同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报名单位需下载《清廉项目承诺书》(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按手印并加盖公章,将原件连同报名资料一起送达。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选取环节。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海南省交通学校官方网站。
特此公告。
海南省交通学校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