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共享出行试点实施方案(2019-2025年)》的政策解读

2019-12-26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于《海南省共享出行试点实施方案(2019-2025年)》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共享经济发展。中央12号文件和《交通运输部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均明确要求我省“在出行领域开展共享经济试点示范”。为此,加快推进相关政策的出台,鼓励和规范共享出行创新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构建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出行体系尤为迫切和重要。

(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的客观要求

当前,因受我省部分地区网约车合规化率低,共享汽车服务覆盖区域有限,以及平台型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和线下服务能力弱等因素影响,广大群众出行服务体验难于有效满足。为此,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政策引导,规范行业发展,着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切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服务体验。

(三)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受益于技术创新、消费升级、资本投入和政策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我省交通出行领域共享经济市场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带来了资本驱动下的发展不规范、冲击市场秩序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为此,急需加强各级政府和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以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激发新活力为驱动,统筹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以此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四)推动打造良好政策营商环境的迫切要求

当前,由于我省共享出行市场需求体量较小,加之受充电桩建设滞后、停车场地租用成本高等因素影响;且从我省鼓励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行业等新政执行情况看,各企业实际落户和车辆投放进度缓慢,部分企业进驻我省投资立项仍持观望态度。为此,需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整体效益,统筹推进共享出行试点工作,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起草的过程

一是深化基础研究。为做好《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我厅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研究工作小组,重点就当前我省网约车、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等共出行领域在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等方面深入研究。同时,积极借鉴国内外部分城市的经验做法,为《方案》起草提供理论依据和基本思路。

二是开展专项调研。自2019年3月以来,工作小组分赴海口、三亚、琼海等地进行专项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听取各级管理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意见建议。

三是反复修改完善。在完成《方案》初稿拟定的基础上,工作小组结合国家部委近期印发的有关文件,多次与交通运输部请示沟通,深入了解国家部委的政策措施,分别于2019年的4月、10月书面征求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逐一研究、修订完善。

三、重点问题的说明

《方案》共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部分内容,重点围绕提升供给服务能力、优化基础设施环境、打造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治理新格局和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等方面内容,提出了20项政策措施。现对重点问题说明如下:

一是建立运力投放机制。针对共享出行市场准入与供需矛盾等问题,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统筹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道路交通、停车资源等实际情况,要求各市县应当统筹考虑多种因素,科学建立市场运力投放、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力争2022年、2025年,全省共享汽车投放规模分别达6000辆、1万辆;到2025年,全省网约车、共享汽车清洁能源化比例分别达90%、100%。

二是鼓励集约化、品牌化、网络化、国际化发展模式。引导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经营者优化经营网点布局,不断提升服务体验,提升共享出行服务质量和国际化水平。同时,结合中央12号文件中提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战略定位,通过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提升共享出行服务质量,促进旅游消费国际化。力争2022年全省共享汽车“一点租多点还”的出行服务体系初具规模,2025年全省初步建成布局合理、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共享出行服务体系。

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当前我省部分市县存在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引导各市县进一步完善共享出行服务设施、慢行交通网络和加强共享单车环境治理。力争2022年、2025年,全省电动汽车与公共充电桩的比例分别达8∶1和6∶1。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共享汽车停放收费优惠政策,按照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推行新能源共享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低于其他车辆的差别收费优惠。同时,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通过“公交优先”专项资金落实,引导试点城市在主城区规划建设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等,进一步缓解网约车、共享汽车“停靠难”等问题,促进共享出行快速发展。

四是打造共享出行试点示范先导区。组织海口、三亚等城市,重点围绕运营服务模式、事中事后监管、运价机制改革、运营服务招投标、市场运力投放、车辆停放等方面,开展网约车、共享汽车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和共享单车运营试点,进一步提高共享出行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五是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建设。结合当前共享出行平台企业普遍存在的服务能力不足,提出企业加强对提供服务车辆、人员的经营管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等。进一步加强线上服务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提供服务车辆、人员的经营管理,强化车辆智能组织调配,动态优化车辆布局,提升用户体验。规范经营行为,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创新共享出行治理。针对共享出行领域存在的“政府监管难”,提出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结合“信用交通省”等创建工作,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及时纠正不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的有关规定,精简共享出行领域各项涉企收费,加强共享出行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七是完善共享出行安全保障。针对当前共享出行领域存在的平台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经营行为不规范以及存在安全稳定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提升运输安全水平,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以及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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