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8月1日起实施
小客车指标申请热点13问
数据整理/本报记者 良子 特约记者 周平虎 制图/陈海冰
7月31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暨《关于对部分小客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从8月1日起《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
1.小客车有哪几种指标类型?
增量指标
更新指标
其他指标
2.小客车指标怎么取得?
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新能源车)或摇号、竞价方式(燃油车)取得
更新指标通过申请后直接取得
其他指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定情形,申请后直接取得
3.增量指标的配额如何确定?
指标配额实行动态管理
每年配额由调控管理机构与有关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量、环境承载能力、道路交通状况制订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配置方案
4.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有何条件?
第一、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
包括:1、本省户籍人员;2、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4、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5、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第二、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
第三、名下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
第四、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5.单位申请增量指标有何条件?
登记在本省的单位,名下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指标
1.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在本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
2.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
3.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6.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如何申请?
第一步:登录指定网站(www.hnjdctk.gov.cn)注册账号
第二步:提出申请并选择新能源排号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
第三步:系统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第四步:依据有效编码的申请时间顺序取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备注
不能网上办理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服务窗口办理
7.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有何流程?
第一步:登录指定网站(www.hnjdctk.gov.cn)注册账号
第二步:提出申请并选择普通车竞价或者摇号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
第三步:系统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第四步: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根据摇号或竞价中签结果取得指标证明文件
备注
不能网上办理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服务窗口办理
8.个人和单位的申请编码如何确定?
个人只能获取1个申请编码
单位在每一年度内可以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4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5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12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20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简表
纳税 1 万元(1个申请编码)
纳税 51 万元(2个申请编码)
纳税101万元(3个申请编码)
纳税151万元(4个申请编码)
纳税351万元(5个申请编码)
纳税551万元(6个申请编码)
纳税751万元(7个申请编码)
纳税 951万元(8个申请编码)
纳税1451万元(9个申请编码)
纳税1951万元(10个申请编码)
纳税2451万元(11个申请编码)
纳税2951万元(12个申请编码)
纳税4951万元(13个申请编码)
每增加2000万元再增加1个,不设上限
(二)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的当年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20人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4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5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20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12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50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简表
缴社保人数达 5 人(1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 25人(2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 45人(3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 65人(4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115人(5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165人(6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215人(7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 265人(8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 465人(9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 665人(10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 865人(11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1065人(12个申请编码)
缴社保人数达1565人(13个申请编码)
每增加500人再增加1个,不设上限
(三)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每年可获得1个申请编码
9.申请编码如何使用?
1个申请编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即1个申请编码只能对应排号、摇号或竞价三种配置方式其中一种)
单位取得指标后,相应核减当年度的申请编码数量
10.有效编码的有效期多长?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次配置。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个人已经获取的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6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次配置
个人需要延长编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6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个人应该每6个月申请延期1次)
11.申请信息如何审核,异议如何处理?
申请人应在每月8日前提出申请
调控管理机构归集申请人信息,并于每月8日24时前分别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调控管理机构分发的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调控管理机构
调控管理机构应于当月22日在指定网站(www.hnjdctk.gov.cn)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调控管理机构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调控管理机构会同相关信息审核部门复核后,异议成立的,应反馈申请人,申请人申请编码自动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12.单位或个人怎么申请更新指标?
条件: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省之日起1年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数量:个人名下在本省已登记小客车少于3辆(含)的,按实际数量取得更新指标;超过3辆的,只有3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单位名下在本省已登记小客车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
程序:申请通过调控网站提交,由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更新指标
备注 不能网上办理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服务窗口办理
限制: 1、申请人原使用新能源小客车的,只能取得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2、2018年5月16日0时前,单位或个人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已经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省的,该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3、名下有机动车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未办理的,不能取得更新指标。4、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13.存量二手车交易如何进行?
●购买存量二手车,无需排号、摇号或竞价,可以通过指定网站查询确认存量二手车信息,当地调控管理机构直接取得存量二手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购买存量二手车的单位或个人不限制纳税、社会保险等条件,企业只需要注册登记在本省、个人只需要持有居住证即可
●存量二手车转移登记后,原车辆所有人不产生更新指标;购买存量二手车的单位和个人在转让该二手车时或该二手车报废后,也不产生更新指标
●存量二手小客车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转移登记。逾期未完成转移登记的,原登记确认证明文件失效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