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交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交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交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交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交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是主管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监督执行全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全省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和协调海事、民航、铁路等中央垂直单位工作。

(三)负责全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监督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客运、自驾租赁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

(四)监督全省港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航道、船舶引航服务的行业管理;承担港口设施安保、危险品运输监督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及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负责国、省道公路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道以下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组织和协调全省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建设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指导全省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受交通运输部委托,负责港口公安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省际、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及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

(十三)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市县交通运输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本级内设11个处级职能机构:1.办公室;2.综合规划处;3.财务处;4.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5.建设管理处;6.运输与物流管理处(含绿色通道办、出租车指导办公室);7.安全监督处;8.政策法规处;9.科技教育处;10.行政审批办公室;11.国防交通处。

(二)纳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省公路管理局。纳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三级预算单位包括:海口、三亚、文昌、琼海、万宁、定安、屯昌、澄迈、临高、儋州、陵水、乐东、东方、昌江、白沙、琼中、保亭、五指山公路分局,省公路管理局应急处置中心,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心,省公路管理局信息中心,省公路管理局路政稽查一、二、三大队;

2.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纳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三级预算单位包括:海口、琼山、三亚、文昌、琼海、万宁、定安、屯昌、澄迈、临高、儋州、陵水、乐东、东方、昌江、白沙、琼中、保亭、五指山、洋浦分局,港口分局,稽查局,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信息中心;

3.省港航管理局。纳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三级预算单位包括:海口、三亚、琼海、东方、儋州、马村、铺前、清澜航道所,省港航管理局测量队,省航道疏浚工程队;

4.省道路运输局;

5.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6.省交通学校;

7.省琼州海峡轮渡管理办公室;

8.省交通运输工会;

9.省交通运输老干部活动中心

10.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11.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第二部分  交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详见附件1 2018年交通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交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交通(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交通(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4,114.9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684,114.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85,05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499,062.25万元;支出总计684,114.97万元,包括国防支出103.11万元、教育支出5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0.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3,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45,60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2.04万元。

二、关于交通(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交通(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85,052.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97,135.80万元减少212,083.08万元,主要是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公路建设资金减少,重点通过补充预算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103.11万元,占0.06%;教育支出53.2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0.43万元,占1.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8.77万元,占0.8%;交通运输支出179,545.17万元,占97.02%;住房保障支出1,342.04万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3.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5.65万元减少22.54万元,主要是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国防战备办公室2018年预算项目安排根据实际工作计划减少。

2.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5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46.55万元减少693.3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原归集于该科目的“进修与培训培训支出项目不在教育支出(类)列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42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43.6万元增加83.9万元,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略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70.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57.49万元增加113.37万元,主要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略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06.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57.97万元增加48.85万元,主要是因为符合申领补助条件人员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5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68.3万元略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07.58万元略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

(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4.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5.31万元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市县社保审批准予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的单位增加。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行政运行安排3,265.08万元,比201781,854.65万元,减少78,589.57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2万元,比20171,788.1万元减少1,756.1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71,282.4万元,比2017160,700万元减少89,417.6万元,主要因为公路建设项目重点在补充预算中安排;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8年预算为68,054.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65,157.66万元增加2,897.28万元,主要因为养护里程增加。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906.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822.14万元减少915.34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减少。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还贷专项(项)2018年公路还贷专项安排4,671.4万元,比201749,218.06万元减少44,546.66万元,主要因为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增加。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793.6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016.93万元减少1,223.26万元,主要因为支出功能科目调整。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2,876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2,823.25万元基本持平。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402.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6,594.18万元增加1,808.34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支出功能科目调整,归集于该科目经费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7,17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0,944万元减少3,768万元,主要调整为“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出租车的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3,181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3,181万元一致。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768万元,系调整归类补贴项目。

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135.3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787.78万元减少652.42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3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312.86万元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7.04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7.61基本持平。

三、关于交通(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0,064.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81.0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751.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168.96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四、交通(部门)2018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92.7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52.5万元,与上年预算66.4万元减少13.9万元,下降26.47%下降的主要原因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减少安排出国(境)经费。根据2018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2次,出国(境)9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游艇码头和旅游公路建设调研团组:目的地为南非,人数为3人,主要任务为开展游艇码头和旅游公路建设调研;2、年度境外业务培训计划团组:目的地待定,人数为6人,主要为实施干部境外培训学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4.23万元,与上年预算960万元下降325.77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下降是省交通运输厅本级及厅属各预算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不安排公务车辆购置,及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开支。

公务接待费6万元,与上年预算80.85元大幅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交通运输厅本级及厅属各预算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从公务接待开支的内容、预算控制、内部审批、结账报销、费用公示、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除工作必须的安排接待开支外,一律不安排。

五、关于交通(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交通(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99,062.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5,239.73万元增加243,822.52万元,主要是2018年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3,000万元,比201733,000万元,增加2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33,000万元,占46.69%;交通运输支出266,062.25万元,占53.31%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3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亿元,主要是用于公路建设。

2交通运输支出(类)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路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30,000万元,主要用于海南省五指山至保亭至海棠湾公路建设。公路养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13,38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1,571.3增加1,812.2万元,主要是增加高速公路养护预算;交通运输支出(类)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路还贷(项)2018预算数为209,81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8,010.8增加11,799.4万元,主要是2018年需偿还公路建设项目债务本金及利息增加;交通运输支出(类)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868.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657.63基本持平。

六、关于交通(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支出包括: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684,286.77万元。

七、关于交通(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684,28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052.72万元,占27.04%;政府性基金收入499,062.25万元,占72.93%;事业收入67.4万元,占0.01%;其他收入104.4万元,占0.02%

八、关于交通(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684,28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73.92万元,占4.15%;项目支出655,912.85万元,占95.8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本级、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省港航管理局、省道路运输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省交通学校、省琼州海峡轮渡管理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工会、省交通运输老干部活动中心、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省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34.5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交通(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1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2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6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交通(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28辆(含养护工具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其他用车1003辆(主要为养护工具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交通(部门)3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64,936.85万元、政府性基金490,522万元、教育事业收费67.4万元、单位其他自有资金104.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