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2020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落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主体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党组会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年度工作要点,解决我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具体问题。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专题教育。举行宪法宣誓,强化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一是推行审批制度改革。我厅已向社会公布全新行政审批事项、极简审批事项清单159项,可在线申办事项数152项,即办件事项4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96%。131个事项进驻综窗办理,占比82%,零跑动率91%,在实现为群众办事“一窗受理”高效便利服务的同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省本级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0项,许可改备案1项,承接部里下放事项3项,已实施告知承诺制9项,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完成8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确保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事项100%上线运行。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9个高频政务事项实现全省通办。2020年,我厅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02件,提前办结89.6%,办结提速90%,共节省办件天数2408天,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二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延长旅游客运企业班线(含农客)线路经营权和旅游客运批次期限、合格检验车辆使用期,重振海南旅游业发展。省际、市县际班车(农村客运班车除外)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我省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工作,拓展邮轮消费发展空间,培育邮轮旅游消费新热点。推进港口收费降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推动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改革,海南保税航油销售价格成为国内最低,航空公司运营成本大幅下调,提升航班经营效益水平,海南民航业快速发展迎来政策利好。三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归集共享行业信用信息63万条,建立7.18万家交通运输从业企业,40.09万从业人员“一户式”信用档案,汇聚营运车辆信息8.29万辆,工程项目信息126个。完成2019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领域381家企业和314名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发布联合奖惩案例51件,行业黑名单13个,95家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完善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省级行业监管实施事项清单155项,发布监管事项检查实施信息3135条。通过信用监测数据分析向市县交通运输局发布信用监测预警,推送行业重点失信监管信息,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立法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研究重要领域交通运输行业立法。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的要求,针对目前国内和我省游艇法律层级不高、执行效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开展游艇立法调研对游艇产业发展进行制度设计,并建议省人大将《海南省游艇管理条例》列入2018至2022立法规划。二是研究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立法需求。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涉及交通运输调法调规工作,2020年4月和6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相继公布实施第一批调法调规目录,涉及交通运输事项3项,促进我省制度改革于法有据、依法进行。三是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质效。注重依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和执行后评估,通过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规范,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与公平竞争意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7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质量实现新提高。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要求,制定《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公布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履行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向党组请示报告制度。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在提交集体研究前,对决策主体、权限、内容、依据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发挥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化解法律风险中的作用,保障行政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我厅在研究中资非五星红旗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改革等重大决策均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防控决策风险。2020年,法律顾问共办理法律事项267件,服务领域拓展到决策咨询、合同审查、执法监督、案件代理等方面。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体制改革有新突破。一是统筹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成立我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局,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和执法职责保留由省厅直管,将省公路管理局3个高速公路路政稽查大队调整为高速公路执法海口分局、三亚分局、儋州分局。拟将省公路管理局所属的18个市县公路分局的国省道公路路政和航道执法职责下放市县属地管理。按照我省“一个市县一支执法队伍”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原则,在改革期间,我厅派出工作组实地指导督促市县加快改革进度,规范职责界定、机构设置、人员划转等问题,确保各市县改革过渡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乱、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目前,16个市县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到位。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贯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累计发布1.98万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认真做好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严防空港入岛关,开展非法营运、港口码头客运专项治理,助力疫后复工复产。完善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制定省级年度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监督检查40余次,检查人员277人次,监管对象向283家。与省发改委、省海事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批次,不断净化我省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在整治中彰显了法治力量。

六、强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权力监督制约展现新成效。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厅严格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建议提案办理“5个100%”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1件、政协委员提案36件,其中主办(分办)件49件,会办件28件。有2件被列为海南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 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并按要求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共收到网络平台代表、委员满意度反馈20件,满意率100%。二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扎实推进廉洁政府建设。完成40多个完工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做到应审尽审,促进项目管理规范运行,为规范项目决算提供依据。对8个厅属单位领导干部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公开审查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度,推进政策同步解读,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累计公开政务信息9899条,设置举报热线,设立“领导邮箱”“网上信访”等栏目,对网民建言办理回复率100%

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矛盾开创新局面。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对我省交通运输领域8类42项信访问题,完善《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通过法定途径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积极回应群众对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关切,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年内,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6件,同比去年下降15%,呈现总量减少、结构向好、秩序平稳的态势,办结率96%未发生一起非正常渠道信访事件。2020年,交通12328热线共受理5012件,办结4976件,回访满意度97.67%。我厅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得到新提升。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促落实。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厅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工作实际重要内容,在平时检查的基础上,对厅直属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二是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将法治素养能力培养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对拟晋升处级领导职务人员开展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依托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培训平台,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中国普法网、海南普法微信公众号,实现全系统学法用法考法网络化。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在线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骨干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和优秀交通运输执法人才培训班。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集中开展信用宣传月、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运用电视、报刊、广播和主流网络媒体专题宣传,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开展宪法宣誓、宪法晨读、知识竞答、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学习宣传《民法典》,制定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题讲座5场次,受训298人次,将《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