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能力建设研究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HGHK202108001
采购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
目录
五、开启8
(一)总则10
(五)开标18
(附表1)27
(附表2)28
第三章采购要求32
一、项目名称32
三、其他要求34
第四章 合同文本35
一、采购合同文件37
三、采购合同标的37
四、采购合同金额38
五、付款方式38
七、验收要求38
八、违约责任38
九、合同纠纷处理38
十、采购合同生效39
十一、合同鉴证39
十二、其他39
附表:57
项目概况
海南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能力建设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22号富力首府项目D16地块1#楼701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SDHGHK202108001
2、项目名称:海南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能力建设研究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完成时间为自合同签订日期起,4个月内完成初稿,6个月内全部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原件);
1.3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原件);
1.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质及以上(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港口河海工程专业)(需提供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质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均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六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需承接过至少一个“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修编、修订或编制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22号富力首府项目D16地块1#楼701室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1号开标室。
时间:2021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1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交通运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大道49号省政府办公楼5楼
联系方式:王科/1387690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22号富力首府项目D16地块1#楼701室
联系方式:于思琦/18560905821,张雨萌/187669733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思琦/张雨萌
电话:18560905821/18766973397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人是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实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拟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其职责如下:
2.3.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
2.3.2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2.3.3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3.4派磋商代表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对磋商小组就响应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磋商代表”系指在磋商过程中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单位处理磋商事宜的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取得授权的单位人员;
2.3.5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2.3.6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2.3.7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2.4合格的供应商
2.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有能力提供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服务的法人实体。
2.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4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2.4.5磋商文件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5 “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小组评审,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6本次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1400.00元(壹万壹仟肆佰元整)。
代理服务费用汇款方式:
账号:267536779897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蓝天西路支行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4.1供应商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未对采购代理提出书面质疑,即视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4.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拒收。
4.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要求
第四章合同文本
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注: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联系解决。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传,下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逾期不受理)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购买了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未对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即视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7.l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确认。
7.3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9.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质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第一次报价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具体规定和要求的内容格式不限,由供应商自拟)。
9.2若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报价文件。
9.3资格的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磋商申请人代表)递交,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授权书原件,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并由采购人验证确认。
9.4编制在响应文件中的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不要求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承诺函》、《报价一览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磋商小组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供应商承担。
10.4响应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
10.5响应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且不会轻易脱落(注:如胶装)。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有效。
11.1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法,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0万元,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或第二轮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11.2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3供应商应仔细分析、理解本磋商文件、结合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市场状况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确定报价,且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4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全部费用,报价含完成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工期和采购范围)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验收费、图纸资料、售后服务费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等全部费用。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供应商发生漏报、少报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发生漏报、少报等情况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本项目服务费一次性包死,不以工程造价增减、工期长短及政策性原因而调整服务费。
11.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1.6若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均超出采购人的预算金额(采购控制价),采购人有权否决所有报价。
11.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1.8若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向磋商小组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包含:①成本构成。包含服务内容本身成本、人工及设备费用、运输、税收等说明;②较其他供应商且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
11.9根据11.8条规定,供应商可视情况事先做好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带至磋商现场,以备及时提交磋商小组。
本次竞争性磋商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视其响应文件无效。
13.1磋商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必要条件,每个参与响应的供应商¥1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13.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账,不接受现金,同时保证金单据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供应商磋商保证金未按要求到账的,视为无效报价并不接收响应文件。
开户名: 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账号:267536779897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蓝天西路支行
13.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3.3.l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3.2落选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不按本章规定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1响应文件一式陆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固定装订(注:胶装)。
14.2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3响应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15.l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专用袋(箱)中(正本、电子版共一袋,副本共一袋)并在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封皮上均应写明:
致: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SDHGHK202108001
项目编号:海南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能力建设研究采购项目
注明:“请勿在开启时间之前启封”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5.2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6.l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地点。
16.2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保证金转账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个人身份证原件亲临磋商活动现场以备查验。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决定,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
16.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l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
17.2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17.3开标时,供应商授权代表将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17.4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5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磋商小组由从海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9.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19.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19.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9.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9.6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如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磋商小组可按投票方式决定是否作无效报价处理(详见附表1)。
19.6.1磋商小组根据《资格审查表》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只有对《资格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有以下情况的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1)供应商未能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未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及签字盖章的;
(5)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报价不是唯一的;
(6)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19.6.2判断响应文件有效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9.6.3磋商小组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19.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后,与各家供应商进行单独磋商。经磋商后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供应商可选择是否提交最终报价,不提交最终报价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19.8.最后报价
19.8.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最后磋商报价表格式见最后附表)
19.9量化评审
19.9.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打分。
19.9.2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1、中小企业应当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9.9.3技术、商务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2)。
19.9.4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
19.9.4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技术项/商务项 | 价格项 |
权重 | 90% | 10% |
19.10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注:
1、技术项得分=(∑各评委所审技术参数得分)/(评委人数);
2、商务项得分=(∑各评委所审商务参数得分)/(评委人数);
3、价格项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
4、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项得分+商务项得分+价格项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20.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磋商: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
(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有多个磋商报价;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磋商会议或参加磋商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
(5)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7)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9)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磋商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1)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有“★”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2)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3)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而提供进口产品;
(14)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
(15)磋商小组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6)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7)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18)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
(19)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
(2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决定。
20.2有下列情况之一,磋商视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1.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1.4履约担保:无
21.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要求”部分有质疑的,供应商应直接向采购人提出。
其中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为供应商确认报价之日。
2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22.3质疑函的递交
递交方式及所需证件:质疑人根据“质疑函范本”的要求递交纸质质疑函(质疑函范本请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ccgp-hainan.gov.cn/wjxz/929.jhtml)。
递交地点:
(1)采购代理机构: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22号富力首府项目D16地块1#楼701。
(2)采购人: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中“采购人地址”。
2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2.5投诉
22.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3.1供应商存在的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无效证件等行为的;
(2)供应商有低于企业成本价,明显有恶意过高或过低报价行为的;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有围标、串标、陪标等行为的;
(4)供应商不遵守磋商会场纪律,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
(5)有其他违反行业市场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
(6)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的;
23.2磋商控制价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为磋商控制价;如未规定最高限价的,则项目预算金额为磋商控制价。
23.3知识产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23.4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初步评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议内容 (无效报价认定条件)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1 | 供应商的资格 | 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
2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样式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
|
|
|
3 | 报价项目完整性 | 是否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漏报其报价将被拒绝 |
|
|
|
4 | 磋商有效期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
|
5 | 服务期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6 | 磋商保证金 | 是否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 |||
7 | 其它 | 是否有其它无效报价认定条件 |
|
|
|
结论 |
|
|
|
注: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综合评分表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备注 | |
1 | 磋商报价 | 10分 | 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供应商为政府扶持特殊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者,供应商同时满足一种以上情形者,均按一次折扣(6%)的优惠折算后计算磋商报价得分。供应商满足此规定的,须如实填写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关声明函,对于未能按照要求填写及未能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视同未提供,不享受价格优惠。 | ||
2 | 商务部分 | 25分 | 业绩(17) | 1、供应商满足资格条件,承接过一个“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修编、修订或编制的业绩得基本分11分。 2、供应商承接过省部级“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修编、修订或编制的业绩的,每增加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本项最高得17分 注:第1小项业绩与第2小项业绩不重复加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拟投入本项目专家团队实力 (8) | 1、负责人(4分):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为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得2.5分,为教授或正高以上职称得4分。 2、其他人员(4分):投入人员具备副教授或副高职称;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4分) 注:提供人员证书、2021年1月以来任意六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 技术部分 | 65分 | 1、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响应文件,对其思路、方法、内容、深 度等方面进行比较赋分,0-15分: A.思路清晰合理,系统性强、技术方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内容完善且对工作目标的理解准确深刻能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最高得12.1-15分; B.思路较为清晰合理,系统性较强、技术方法基本可行、内容完善的最高得9.1-12分; C.有具体思路、技术方法有所欠缺、内容简单且系统性全面性较差的最高得0.1-9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
2、对现有编制过程中所出现的核心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 上针对本项目做出必要的判断,以此作为本项目的重要工作基础与研究背景,0-15分: A.研究分析得当且提出修编思路的得12.1-15分; B.有完整的研究分析但未提出修编思路的得9.1-12分; C.研究分析不全面且未提出修编思路的得0.1-9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
3、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响应文件,对其需求分析的理解程度进 行比较赋分,0-15分: A.对项目需求的分析准确深刻、全面合理、分析内容具有深度的最高得12.1-15分; B.对项目需求的分析比较准确,较为全面的最高得9.1-12分;C.对项目需求的分析有所欠缺,解读不够全面的得0.1-9分;D.未提供者得0分。 | |||||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比较赋分,0-15分: A.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 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12.1-15分; B.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要,操作性一般;9.1-12分; C.实施方案不合理;0.1-9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
5、根据项目要求提供及时、方便的售后服务,根据响应时间、本地化服务情况、人员配备等情况横向比较赋分,0-5分: A.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3.1-5分; B.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要,操作性一般;1.8-3分; C.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0.1-1.7分; D.未提供者得0分。 |
海南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能力建设研究采购项目
序号 | 服务内容 |
1 | 工作范围: 根据《海南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能力建设研究采购项目》项目要求,组织编制小组按预定时间完成编制工作,递交编制成果。结合全省船舶污染工作实际,实地开展考察调研、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资料收集、归纳意见、项目编制、征求意见等工作,协助组织第三方专家召开项目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政府或者管理部门会议审议通过等工作。 |
2 | 技术要求: 空间范围:本次研究的范围为全省辖区海域,适当兼顾南海海域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时可能对全省造成影响的水域。 主要对象:主要针对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在事故种类方面,重点考虑船舶溢油事故,兼顾化学品的泄漏应急。 责任主体:海南省政府及其相关组成部门、港口航运企业、石油化工企业、专业应急清污服务公司等单位。 时间范围:规划基础年为2019年,规划水平年分别为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 规划及预案内容主要包括:规划目的、依据、范围、期限;海南省面临的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以及航运经济发展对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的需求;应急能力现状分析,综合评价及发展趋势预测;规划原则、目标、总体编制及布局;规划建设项目、建设主体、建设资金、建设年限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提出监视监测、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和应急队伍方案以及污染指挥机构等内容。预案适用范围、等级、组织体系、应急反应程序、应急保障等相关内容,能够成为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全省船舶污染应急处置的行动纲领,指导“十四五”海南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 |
3 | 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4 | 工期: 本项目完成时间为自合同签订日期起,4个月内完成初稿,6个月内全部完成。 |
5 | 主要成果: 《海南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海南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及《海南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
6 | 其他 (一)磋商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在内的一切费用的总报价。 (二)项目其他未尽事项以合同 |
7 | 项目报告结论完成后的一年跟踪服务期内提供后期完善提升实施阶段指导咨询。 |
1、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的资质证书等进行核查,如发现与其响应文件中的描述不一,代理机构将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2、成交人要保持同采购人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尊重项目业主方的意见,接受项目业主方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为相关实施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实施过程中人员安全及实施器械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单位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行前去踏勘了解现场概况,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
5、本项目的成果所有权及使用权完全归采购人所有。
6、本项目完成后,召集国内行业领域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2021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有效期限:
委托方(甲方):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住 所 地: 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五楼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咨询服务协议书
(采购人名称) 以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对 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了采购, (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2.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4.采购合同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本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本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磋商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所列相关服务。
序号 | 服务名称 | 总价 (元) | 备注 |
海南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能力建设研究采购项目 | |||
总 价 |
根据上述采购合同文件要求,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自合同签订后且具备实施条件1个月内,甲方付乙方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报告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30%,剩余40%,验收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清。
六、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本项目完成时间为自合同签订日期起,4个月内完成初稿,6个月内全部完成。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按本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实施。
1.如甲方验收不符合服务要求或达不到国家标准,乙方无条件终止服务并偿付合同款 5 %的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服务,向对方偿付合同款每日 0.1 %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本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货物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约定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1.报价表、明细报价表;
2.技术、商务响应表;
3.成交通知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1、磋商承诺函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拟任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5、拟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6、承诺函
7、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
8、供应商荣誉或奖项证书一览表
9、中小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无需提供)
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2、项目方案
13、资格审查资料
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
致: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 的磋商邀请函,正式授权姓名: 职务: 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
本公司谨此承诺并声明: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报价。
2、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报价截止日期起计算的 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澄清。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将按贵方要求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磋商报价最低并不一定获得成交资格。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贵司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果获得成交并按《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如期签订合同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
8、我方在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不以任何不当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不当行为,愿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磋商报价 (元) | (小写): (大写): |
服务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注:
1、报价一览表应准确填写,若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不符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报价中必须包含所有服务全额含税发票等费用,采购人不再二次支付费用;
3、在报价表内未有明确列述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包括在报价之内。
致: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进行报价,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相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签字有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职务: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职务:身份证号码:
生效日期:年 月 日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两面)
注: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序号 | 姓名 | 证书/职称 | 现任职务 | 该项目中担任的岗位 | 备注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月日 | |||
毕业院校专业 | 毕业时间 | 年月日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 | |||||
注册证书编号 | 职称 |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
主要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 该项目中担任职务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的所有材料及填写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报价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无行贿犯罪、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采购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3、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采购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方 |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注:
1、将合同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政府采购管理部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供应商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注: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此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2.1针对本项目总体方案及思路
12.2针对本项目核心问题进行分析
12.3对需求分析的理解
12.4详细项目实施方案
12.5售后服务
1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2021年1月以来任意六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13.3 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3.4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质及以上(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或港口河海工程专业)(需提供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质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均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六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13.6供应商需承接过至少一个“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修编、修订或编制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最后磋商报价表(二次报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 (法人或委托人) | |
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 ¥: 大写: |
其他 |
注:1、磋商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
2、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3、在开标时,供应商携带此最后磋商报价表,并盖好公章。开标现场采购代理工作人员通知开始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方可填写最后磋商报价表,并递交采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如未携带最后磋商报价表,视为放弃本项目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进行报价,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相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签字有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职务: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职务:身份证号码:
生效日期:年月日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两面)
注: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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