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召开防御台风“圆规”工作部署会,要求厅系统相关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和行业部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督促指导本单位、行业做好防御台风各项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防台风工作万无一失。

根据省三防办和省气象部门信息,省交通运输厅于10月11日印发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第18号台风“圆规”防范工作的通知》,在省启动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后,厅安委办迅速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督促指导本单位、行业做好防御台风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

公路管理部门: 对公路、桥梁、涵洞和易塌方、水毁路段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各种隐患,特别是在山区公路、漫水桥等危险路段,督促市县设立警示标志,派人值守,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各市县公路分局要进一步补充应急物资,保养抢险装备,进一步充实抢险队伍。

省交通工程项目管理部门: 指导施工企业对在建隧道、桥梁、涵洞、建筑塔吊及工地临时建筑、简易工棚、用电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投入人力物力及时加固排险。 

港航管理部门、省海峡办: 督促水路运输企业及时采取避风防御措施,加固码头设施,及时向旅客、司机发布琼州海峡停航时间,并配合港口企业做好准备过海车辆、旅客疏导转移,确保旅客人身及车辆安全。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台风期间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及时向运输企业推送台风各种相关信息,视情停班停运。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 加强对危货运输等重点企业和车站、码头、漫水桥(路)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省交通运输厅: 要还求,全系统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防台风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不间断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布防台风灾害预警信息,确保防台风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引导公众安全出行。

经初步统计,截止12日12时,厅机关,省公路管理局、省道路运输局、省海峡办、省港航管理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以及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共组织了23批次工作组对管理单位和企业进行指导检查,帮助基层、企业发现、消除风险、隐患30多处,有效地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全系统已出动巡查人员610多人次,出动车辆200多辆次,排查消除安全隐患20处,清理倒伏树木98株。

截止10月12日12时,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县道均保持通畅,无道路阻断报告。琼州海峡于10月12日7时全线停航,秀英、新港、南港三个码头周边道路无拥堵现象,琼州海峡安全无事故。全省道路客运未停运,平安无事故;全省重点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均安全无事故、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