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有关文件通知要求,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汇总了交通运输厅各处室和厅直属各单位一年来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部分指标统计图表等。《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11日到20121231日止。

如对《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 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联系(电话:65220915,电子邮箱: chwb73@163.com)。

一、 基本情况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科学规划年”和“项目建设年”和我厅提出“建设提速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服务交通运输“十二五”期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为中心以完善制度为核心,以规范内容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全年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累计639条;在中国交通报、海南交通报、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行业内外主流媒体及南海网等网络发稿量达1169篇(幅);当面受理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1020件(全部为承诺办理件),办结1020件,办结率100%

1.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毁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旅游公路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和《海南省旅游公路设计导则》等9件。

2.交通工程建设信息。向社会公示工程招标情况和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和个人信用评价结果等9条。

3.交通运输政策规划信息。公开了“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海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等相关材料6条。

4.交通科技教育实施情况。公开了我省交通运输科技研究成果,公开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

5.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经整理,公开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共175项。以省政务中心为载体,提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多项服务。

6.国防交通宣传情况。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等国防交通有关条例和宣传教育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所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到农村公路建设、疏港公路建设问题、建设用地等方面。2012年已答复5件,其余2件不需答复,1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三)复议、诉讼情况

 截至目前,我省尚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整改,完善制度。根据省政府督查室222日提出的《关于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测评整改意见》要求,我厅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整改:一是制定和颁布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指派专人及时向省政府信息专栏报送“元数据”;三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门户网站目录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强化保密,主动公开。2012年我厅制发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从71日起,在公文流转中各处室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公文产生过程中的属性确定,即要明确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部公开或者不公开,由主办处室提出并审查,报分管副厅长或厅长审定,主动公开由厅办公室统一实施;依申请公开由业务处室负责审查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规程中规定的信息公开事项由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

(三)加强培训和考核力度。举办培训班,加强公文属性和保密知识的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各处室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善和提升,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对一些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培训教育力度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力度不够,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一定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二不断探索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信息,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切实落实。

 

 

一三年二月一日

附表1

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