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荐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单位,各交通运输协会、学会、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工程职称评审公共服务体系,依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琼交规〔2022〕507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省厅拟对原专家库人员进行个别调整并扩充完善专家库。现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设置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本次专家申报按专业分为七类:1.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2.岩土工程专业;3.工程测量专业;4.公路养护专业;5.道路运输工程专业6.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7.船舶工程专业

二、遴选范围

本省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企业、相关行政及事业单位人员。

三、推荐条件和程序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依据办法》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合适的专家人选(含从省外引进及完成流动确认的交通运输领域高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道路运输工程专业”可推荐道路运输领域中级职称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满5年,熟悉道路运输工程(含道路运输组织、管理、安全、维修、检测、规划、标准、规范研究等)相关管理或技术的人员。

(二)原专家库道路与桥梁专业的专家可根据职(执)业资格条件或工作能力增报岩土工程专业、工程测量专业、公路养护专业。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要统筹做好增报工作。

(三)对原专家库人员和2022年申报专家库的人员,请各单位依据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内容对本单人员进行审查,如发现有关人员不符合要求的,应主动向省厅报告相关情况。

(四)各单位应于202326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2、3报送人事教育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wzy6533@163.com邮件题:报送单位+职称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

厅将原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价及对各单位推荐的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含2022年申报专家库人员评价、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程序分类纳入我省交通运输工程职称评审专家库,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吴钟怡,联系电话:65329553。

附件:1.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2.海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申请登记表

      3.海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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