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的通知

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

根据《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有关规定,为推进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制定工作,做好相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我厅决定以公开遴选方式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概况

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由我厅牵头起草。拟通过该规定,为解决运输机场发展痛点难点问题提供法治保障,提高运输机场安全环境保护和运营服务水平;进一步理顺机场管理体制,营造我省运输机场法治环境;落实机场管理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统筹民航发展与安全,建设现代化运输机场体系。

二、评估工作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开展合法性评估、合理性评估、可行性评估及可控性评估。

(二)评估过程中,应当主动接受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指导和监督,运用各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配合我厅向相关主体答疑解惑。

(三)应当形成以下工作成果:符合《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规定要求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评估工作方案》(电子Word版1份、正式纸质版3份)、《<海南自由贸易港民用运输机场管理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电子Word版1份、正式纸质版10份);其中评估报告应当按规定经过党政部门代表、专业人员等集体评审,并能按时完成在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的备案。

(四)最终成果提交期限为2024年12月15日前。

三、评估费用

预算控制价为8.8万元(最终中标价格以批复费用为准),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报名要求及材料

(一)报名申请书(无特定模板)。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副本等相关证明)。

(三)能提供了解民用运输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重大行政决策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学者或专家(需提供当事人签字的成员名单、个人简介、证书、擅长科目介绍等)。

(四)能够按既定时间配合开展工作,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本机构信用信息报告、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五)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工作经验或近三年业绩表(需提交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六)报价情况(报价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需明确具体支出项目明细)。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在2024年9月1日下午17:30前一次性提供,提供方式可选择现场提交或者邮寄(以快递员投递成功时间为准),并提供扫描后电子件(刻录光盘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先生、徐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58757、0898—65327870;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1号办公大楼10楼1001室;邮编:570204;电子邮箱:mhb@hainan.gov.cn。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821